中評社香港7月6日電/日本內閣官房的主頁日前刊載了向民眾說明關於解禁集體自衛權這一內閣決定的一問一答,共22題。其中指出內閣決定是“為本國防衛,作為不得已的自衛措施允許必要最小限度地行使武力”,以此謀求國民的理解。
共同社報道,該說明中還強調,解禁集體自衛權“並非給戰爭開闢道路”。針對“自衛隊員不會在海外殺人或是被殺嗎”這一提問,回答予以了否定,強調自衛隊的任務是“保護國民”。對於是否會採取徵兵制把年輕人送上戰場的提問,回答指出“這完全是誤會,徵兵制在《憲法》上不被允許”。
有關基於聯合國集體安全保障機制行使武力的問題,政府在先前為準備國會答辯等匯總的假設問答集中曾明確寫道“若滿足新的行使自衛權三大條件,《憲法》上就允許。”但主頁上並未提及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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