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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吳英案:一次全社會的“共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3 12:35:12


吳英(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7月13日電/因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浙江女商人吳英7月11日獲得無期徒刑的減刑。

  美國《僑報》7月12日載文《吳英案:一次全社會的“共贏”》,文章說,兩年前,浙江省高級法院宣布判處這個曾被媒體稱作“億萬富姐”的女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時,一度引起輿論軒然大波,民間、商界甚至不少法律界人士為吳英抱不平,質疑聲不斷:一個民間非法集資案為什麼判這麼重?那些該死的貪墨巨資的官員都沒有獲得死刑,為什麼一個民間女子要死?吳英本人也一直在上訴。

  今天,這場輿論與法律的“博弈”終於有了一個結論。對於吳英的這次減刑,按照標准法律的解釋是:減刑同其原先判決的對錯完全沒有關系,更非因吳英的申訴引起程序上的反應,而是建立在吳英原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兩年的考驗期結束後,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必須進行審查,到底是交付執行,還是減刑,要給個說法。如果罪犯這兩年內沒有重新故意犯罪,那麼就要減刑。不過,在大陸民間輿論看來,這一案例所產生的社會效應和政策效應不能低估。

  正像2003年發生的廣州孫志剛案推動中國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廢止《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2013年的唐慧案促使全國人大常委會廢止實施了幾十年的“勞動教養”制度那樣,吳英案一方面推動人們對經濟與民事等法律法規、中國司法審判制度的認知;另一方面引發人們對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思考,促使中國金融改革步伐加快。

  其實,社會各界每一次對案例的輿論交鋒、碰撞,既是社會成員學習法律、了解法律常識的過程,也是司法人員思考法律科學性、合理性的好時機,更是一場實實在在的公民普法實踐,為官方修改完善法律制度提供契機和依據。

  對於任何一宗案件來說,案情本身的社會影響面廣以及審判過程、判決結果的社會爭議大,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案件審理的不透明、審判程序本身的不合法性,公權力在背後幹預、主導審判結果,事後又無社會公議“挺身而出”。對任何一次審判,社會輿論的爭議、甚至批評,其本身並非壞事,所謂“真理越辯越明,法律越辨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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