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方案》,以及之前中紀委的五年反腐規劃,都為反腐做了長期性的制度設計。而其中的一些措施,效果已經開始顯現。
比如,半年之內,中紀委已兩次進行機構改革,“增效不增官”,增設了4個紀檢監察室與1個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其中,“第五紀檢監察室”,是新設立的專門監督國企的部門,今年國企的廉政風暴與其直接相關;“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則是為解決“燈下黑”而增設的部門。
同樣收到良好效果的還有中央巡視制度。
7月16日,2014年的第二輪巡視即將啟動。算上此次常規巡視的十個省區市,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就將實現31個省區市“全覆蓋”。在以往,一般一輪“全覆蓋”的巡視在一屆任期即5年內完成,現有有望縮短到兩年。同時,在常規巡視之外,中紀委還開創了“專項巡視”的新制度。
在專家看來,從治標走向治本的反腐,體現得最明顯的,是反腐帶來的對整個政治生態、從政環境的改善。
“在廉政建設中,除了制度的安排,還有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為官環境和為官文化。過去,我們有一些為官文化的不良傾向,比如‘小圈子’、‘哥們兒義氣’,下級對上級惟命是從,甚至‘攻守同盟’的關係網等。中央通過反腐,要營造的是一個良好的從政環境,讓官員能專心致志地做事,而不是靠小圈子、靠關係。”楊偉東說。
謝春濤則表示,一般來看,腐敗案件多發高發的地區,其從政環境或者說政治環境都算不上好。“比如,在有的地方,收紅包可能會成為一種習慣,哪個人不收反而不行,這對幹部的侵蝕是很可怕的。所以,營造一個良好的政治生態非常重要。”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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