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安林指出,對“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兩岸政治關係做出合情合理安排”的概念,其中核心意涵是“兩岸政治定位”,重點是對“兩岸政治定位”做出“合情合理安排”,其中範疇應包括以下五方面的特性:
其一是“兩岸性”,即“兩岸”之間,是台灣與大陸之間的“關係”;
其二是“政治性”,即兩岸之間的政治定位,不是一般性質的經濟性、社會性與民間性、文化性等,是“形而上”的概念,也是兩岸關係中的難點問題。
其三是“過渡性”或“階段性”,即“國家尚未統一”時期的政治定位,是基於當前與今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需要提出的,具有“階段性”、“過渡性”特點,或者說是一個權宜之計,是走向統一的過渡時期的“定位”。
其四是“特殊性”,因為兩岸之間60多年分離,兩岸政治與社會都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彼此間要建立的“政治定位”當然也是比較特殊的,是在特殊情況下所推動建立的“關係”,自然要照顧到它的“特殊”意涵。
其五是“未統一性”,兩岸之間的政治定位是“國家尚未統一”下的特殊關係,既然“尚未統一”,兩岸之間的政治定位就與統一以後的政治定位關係明顯不同,必須考慮到這一的特性,否則分不出統一前還是統一後的政治關係,也就不符合兩岸關係發展的實際情況。
兩岸間的政治定位需要堅持四項原則:其一是兩岸間的政治定位需要有利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其二是兩岸間的政治定位需要有利於兩岸最終向統一的方向發展;其三是兩岸間的政治定位需要不違背一個中國的基本框架。即不會在國際社會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甚至“台灣獨立”;其四是兩岸間的政治定位需要兩岸雙方彼此都解放思想,實事求是。
(後方支援記者:楊犇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