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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向中評揭開香港行政與立法緊張因由
http://www.CRNTT.com   2014-08-05 00:24:30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
  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記者 鄧冠英)曾有分析指出,《基本法》設計的香港特區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立法和行政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獨立”。但近年來,立法會頻頻出現議員利用議事規則影響政府施政,不僅導致行政與立法關係緊張,亦阻礙社會民生發展。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第一大政黨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接受中評社專訪,解畫香港行政與立法關係。

  立法會議事規則被利用,修訂工作難

  香港特區現行的《議事規則》系回歸後第一屆立法會於1998年7月2日藉決議制定,由議員按照《基本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草擬及通過。激進議員所利用條款系B部17(2)、H部第38條以及K部57(4),分別製造“人數不足流會或點人數拖延時間”、“多於一次發言以拖延時間”以及“提出大量修訂案阻塞立法會議程”等情況以“拉布”。

  譚耀宗指出,當政府所提議案進行到投票表決階段時,屬於少數的激進派議員深明無法在投票中取勝,因此“拉布”拖延時間,阻止表決。譚耀宗還指出,激進議員為“拉布”而提出的大量修訂案,若逐一視察,難判斷是否符合《議事規則》K部57(4)(d)中所指的“瑣屑無聊或無意義”,但整體而觀,則不難發現其修訂案確無意義。

  譚耀宗表示,擬定《議事規則》之時,議員均能守規矩,未發生利用議事規則的情況,而如今的激進議員只為自我表現,議而不決,“拉布”以迎合少數激進選民,威脅政府接受其方案,且無須為激進行動付出代價,亦不顧其他市民對激進行為的厭惡。

  議事規則被有心人利用,已有多名立法會議員曾提及須修改議事規則,其中便包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但譚耀宗指出,修訂議事規則並非易事,立法會中已對此多有討論,並觀察參考過多個國家地區的議事規則,難處在於若要真正落實修訂動作,須在分組點票情況下通過議案,而地區直選議員中,有將修改行動與《基本法》“23條”掛鉤者,亦有人表示,等待終審法院對曾鈺成“剪布”行為有所裁決後方做決定,因此,目前尚難修改議事規則。

  部分議員利用規則通過立法會限制政府施政,令特區政府能力看似較所謂“管治有方”的港英政府遜色。歷任港英時期立法局議員、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以及全國政協委員的譚耀宗指出,當年港英政府通過委任議員掌控立法局工作,即使這種掌控在《中英聯合聲明》面世之後有所鬆動,但不影響港英政府控制立法局,“現在情況不同了,立法會議員有權力監察政府。”

  譚耀宗比較認同全國政協委員以“提案”參政議政的方式。他認為,政協委員的“提案”不僅須表現對議題的了解與對政府的“質詢”,還須對議題提出建議,不同於香港議員為獲取資料的“質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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