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餘20起典型問題中,利用公款旅遊的皆是來自高等院校、中小學的教職員工。
其他公款旅遊問題則多發生於外出學習、培訓期間。如北京市昌平實驗小學組織教職工赴山東、雲南、貴州學習培訓期間公款旅遊,共計支出31萬餘元,昌平區紀委隨後給予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蘇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途徑
學習培訓為公款旅遊創造便利條件
披露細節的典型問題之中,外出調研期間繞道旅遊的現象最為普遍。
據中紀委網站披露,2013年9月10日至15日,北京市石景山區經濟信息化委組織有關人員到杭州、寧波進行智慧城市建設考察,除累計時間為1天的公務活動外,其餘時間到杭州、嘉興、紹興等旅遊景點進行參觀游覽,共計消費106597元。同月,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高坪鎮雙獅村黨總支書記李朝彬也以外出參觀學習為由,組織全村幹部16人,分兩批次到西藏公款旅遊,旅遊費用共計支出75320元。
此外,利用學習培訓契機赴外地旅遊的現象也十分突出。2013年10月至1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規劃監察執法支隊分三批組織30名職工先後赴貴陽、長沙和深圳參加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及竣工後規劃核實培訓、城鄉規劃基本術語標準培訓,在培訓結束後均使用公款支付到當地景點旅遊,開支公款共計220631.2元,其中培訓開支公款179620元,旅遊開支公款41011.2元。本組文/記者 桂田田 實習記者 謝瑩
揭秘
公款旅遊問題線索如何發現?
今年1月中旬,遼寧省紀委公開通報了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沈陽市司法局借組織學習考察之機違規公款旅遊問題引發多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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