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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香港前政務司司長涉貪:疑有神秘人助繳房租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15 09:16:53


廉署高級調查員羅貝雯昨日接受辯方盤問
  中評社香港8月15日電/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辯方昨盤問廉署高級調查員時指出,有“神秘人”於05年一筆過支付三百萬予許仕仁的公司,讓他在任政務司司長期間,繳付禮頓山單位其中十八個月租金。該名神秘人與郭氏兄弟、新地及本案完全無關。廉署確認該“神秘人”曾被召見問話。

  據《星島日報》報道,控方於開案陳詞指控許仕仁在任政務司司長期間,表面上須繳付禮頓山單位每月十六萬元巿值租金,但其實許上任前已收到第二被告郭炳江四百八十萬元,數目與兩年半租約的租金總數相同,是郭炳江預先將租金回贈他。

  代表第四被告陳钜源的英國禦用大狀Ian Winter昨指,許其實另有方法交租。05年六月二十一日,許的公司德福企業從一名與案無關人士獲得一筆三百萬元款項,用作支付禮頓山由05年七月至06年十二月合共十八個月的租金,正是許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

  廉署初時懷疑這筆款項可能是郭氏兄弟的賄款,但經調查後證實該三百萬元是來自一個東亞銀行戶口簽發的支票,戶口持有人曾一度被廉署人員召見問話,證實該名付款者與新地、郭氏兄弟及本案完全無關。接受盤問的廉署高級調查員羅貝雯同意Winter的講法,並確認廉署經調查後認為該三百萬元與本案無關。

  Winter又指許於06年四月獲東亞銀行批出一千萬元透支額,他曾支取其中四百九十萬元,當中三百萬及一百萬元分別於06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一日,以支票形式存入德福企業的渣打銀行戶口,用作繳交06年十二月之後租金,羅同意。

  羅作供時亦透露,廉署於11年十一月底調查許的貸款戶口時,從銀行取得一些許申請貸款所出示的文件,包括一封08年十二月十五日的聘任信,內容指第五被告關雄生的公司群策發展,以年薪一百五十萬聘請許擔任業務顧問,聘用期由09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屆滿後自動續約,除非其中一方於屆滿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約,許於09年二月在信件上簽名確認接受聘用。

  羅又確認前年三月廉署拘捕許時,在他寓所搜出一本07年日誌,在二月至九月部分日子寫有西九文化區英文縮寫“WKCD”以及郭炳湘、郭炳江、郭炳聯、陳钜源與關雄生的英文名縮寫。

  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蔡維邦向羅指出,廉署09年十二月接見許時,許稱德福企業在顧問合約終止後從新地收到的款項屬於“bonus payment”(花紅付款),可是羅替許草擬的書面供詞卻寫上“premium”(獎金),羅解釋已忘記當日許的實際用字,她是理解了許的意思後用自己的字眼寫在供詞上。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九八──二○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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