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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福飴 |
簡福飴:白皮書不存在收窄對香港的管治權
近日來,香港社會已針對“一國兩制”以及《基本法》進行頗多討論,亦有許多精警的理論,但總而言之,香港部分人士仍然重“兩制”而輕“一國”。社會上這種不正確的認識,再加上“國際勢力”的影響,嚴重地扭曲了對“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理解與實踐。
若要深化香港社會對《基本法》與“一國兩制”的認識和實踐,最重要的是“正本清源”,即讓香港全社會確認中央擁有對港管治權,以及香港的自治權來自中央對港授權。若不能正確認識以上兩點,或對這兩點觀念模糊,則談不上理解或實踐《基本法》。若連中央對港有管治權都否定,又如何談得上理解和實踐《基本法》?再者,若不能認識權力的來源,只談高度自治,必然會在實踐中扭曲《基本法》。
香港部分政界人士堅持,普選須符合“國際標準”,但他們未能認清以上兩點。香港政改應該按照中國憲法以及《基本法》規定行事,而所謂“國際標準”在國際上眾多國家之中亦無共同標準。
我認為,香港目前對“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理解與實踐狀況可以概括為“不正其本,不清其源,何以得其末?”
至於白皮書與《基本法》之間的關係,簡單而言,白皮書只是《基本法》的重要說明,並非新事物,兩者之間無任何矛盾,個別傳媒或評論家對白皮書的指責沒有充分的說服力。反對者無法說明白皮書與《基本法》之間有任何具體矛盾,只得橫加罪名曰“收窄對香港的管治權”。
有分析指,出現所謂收窄管治權說法,是因為有人在背後“下功夫”。事實上,《基本法》中就有不少於12條有關中央管治權及授權香港自治的規定,白皮書同樣也只強調了這些規定,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會見特首及政改三人組時亦表示,中央對港基本方針與政策沒有改變。既然如此,白皮書如何算得上“收窄對香港的管治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