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日電/日本《京都市戶外廣告物條例》自9月1日起全面施行。根據該條例,對於違反規定拒不整改的業者,京都市打算予以通報甚至強制拆除,整改和拆除費用全部由業者自理,這一堪稱日本全國最嚴格的廣告限制條例令相關業者叫苦不迭。
《環球時報》援引日本共同社9月1日報道說,該條例2007年進行了大幅修改,京都市內全境禁止屋頂廣告和閃爍式照明,對21個受限地區的廣告物面積、高度及顔色逐一制定詳細規定,並設7年的整改過渡期。截至2014年7月,約4.5萬件戶外廣告物中,仍有約1萬件處於違規狀態。違規業者的廣告物會被市政府強制拆除,業者也將被處以最高5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3萬元)的罰款。為使“富有風情的街道百年後得以保存”,市政府擬將這一方針貫徹下去。
業者方面也在進行應對。紅色的麥當勞標誌變成了茶褐色。羅森“八阪神社前店”將眾所熟知的藍色招牌換成了白底黑字。釀酒公司“黃櫻”決定拆除在京都站前掛了40多年的屋頂廣告。其負責人表示:“作為京都的企業理應積極配合。”不過,中小廣告業者對此多有抱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