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一夥和亂港傳媒“蘋果日報”,昨日還不斷渲染警方的武力,企圖挑起市民對政府和執法當局的不滿。他們聲稱學生和市民都“手無寸鐵”,警員卻多次施放胡椒噴霧和催淚煙,是什麼“極度”、“過分”和“不必要”的武力。一些參與暴亂的學生,以至部分傳媒和旁觀市民,也質疑警方在行動中使用了過分武力,包括七十多枚催淚彈。這種說法,是完全不確的。
事實是,警方在行動中使用的武力,是否必要、是否恰當,不能看表面、更不能光以某一項數量來評估。參與“佔中”行動的學生和市民,當然是“手無寸鐵”,在全副武裝的執法人員、防暴警察面前,他們真的看似很弱小、很可憐。但事情實質果真如此嗎?事實是,參與者貌似平和、無力,但他們參與的是未經申請及批准的非法集會、幹的是搶奪“鐵馬”“水馬”、佔據和堵塞馬路行車線等違法行為,而且帶備抵擋噴霧的雨傘、雨衣、膠紙和眼罩等物,明顯是有備而來,就是要衝擊、要突圍,就是要和執法警員“狠狠幹上一場”。他們在現場東奔西突,被驅散後迅速又重新集結,繼續挑釁警方和堵路,說他們善良怕事、是弱者,有人信嗎?
因此,把暴力衝擊與警員履行職務混為一談,是絕對荒謬的;前者違法、後者執法;前者破壞社會秩序、後者維護社會治安,兩者又豈可等量齊觀?更何來什麼“過度武力”和“以強凌弱”?
相反,前昨兩天,面對暴力違法“佔中”惡行,警隊全體前線執法人員和後勤支援人員,都是盡忠職守、全力以赴的,他們把維護社會治安的職責放在第一位、放在了自身安全和榮辱之上,面對一些示威集會者的挑釁、衝擊以及惡言粗話辱罵,他們冷靜克制、“罵不還口”,顯示了極高的專業操守和質素,令到衝擊行動不致進一步擴大、局面不致進一步惡化,執法人員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是對得起全港市民和作為執法者警徽的尊嚴的。
面對暴力違法“佔中”和堵塞行動仍未結束,全港市民一定要加強團結,支持政府和警隊執法,早日令亂局得到平息,推動經濟社會和普選繼續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