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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答議員:放催淚煙是前線警員專業判斷
http://www.CRNTT.com   2014-10-16 00:37:12


黎棟國接受議員質詢。(中評社 李仕奇攝)
  中評社香港10月16日電(記者 李仕奇)香港立法會昨日進行新會期內第一次大會,有五名議員提出急切質詢,要求保安局局長回覆警方在處理“佔中”時使用武力是否恰當等問題。黎棟國指出,在處理9月28日示威人士的衝擊時,施放胡椒噴劑達不到效果,為免場面進一步失控而釀成更嚴重的傷亡,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警方有必要使用催淚煙以即時制止示威者的暴力衝擊。

  民協議員馮檢基詢問指,28日警方在施放首輪催淚彈時,在添美道鐵馬後的學生沒有作任何衝擊警方防線的行為,而警方事前亦沒有向他們展示任何將會施放催淚彈的警告橫額,要求黎棟國解釋警方施放催淚彈的準則。黎棟國迴應指,當日在警方防線前有大批激進人士不但不聽從警方的呼籲及警告,還多次有組織地刻意衝擊警方的防線、搶奪鐵馬、以雨傘、水樽等物件襲擊警員,是刻意、有組織地向前衝,企圖衝破警方防線。他指出,這些行為已嚴重破壞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多次透過揚聲器及警告旗勸喻未果,而使用胡椒噴劑已經不能夠達到制止人群不斷衝擊的效果,因此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警方有必要使用催淚煙。他表示,警方會一如以往,就大型行動總結經驗,以配合將來內部保安及行動需要。

  對於工黨議員何秀蘭問道關於驅散集會人士的決策機制時,黎棟國表示,警方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所有現場指揮官都已獲得授權,可因應當時處理的現場環境、整體情況及行動需要,就應使用的武力作出專業判斷,不存在每次使用時請示上級的情況。他強調,警務人員在使用武力前,會盡量向對方發出警告,並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的指令;而在使用武力時,警務人員會時刻保持高度克制。黎棟國又指,警方當日使用催淚煙,有一個清晰的目標,就是處理可能導致場面失控而產生危險的群眾,或制止及防止群眾繼續衝擊警方的防線,以保護公共安全、恢復社會秩序、避免群眾和警務人員身體受到傷害。

  民主黨議員黃碧雲要求解釋警方在旺角衝突中是否有偏幫其中一方,黎棟國指,警方除了作出拘捕行動外,當有人想離開現場而又需要協助,或警方認為他們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無論他們是衝突的任何一方,都會盡力協助他們離開現場,並將他們帶到安全地點。他續指,如果有證據顯示當中有人涉嫌違法,警方必會依法跟進,呼籲市民向警方舉報及提供資料,以便警方調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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