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
距離追逃成功僅一步之遙
緝捕外逃嫌犯之後,押解回國也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劉冬表示,不同的國家協作方式不一樣,不同的個案也不一樣,有的通過法庭,有的通過行政形式,具體形式有法院或行政程序的正式司法引渡、遣返等。
案例
1、一波三折被困機場48小時
押解似乎是一項簡單的工作,但林琳(化名)就是吃了“簡單”想法的虧,被困哥倫比亞機場48個小時。
今年9月19日,林琳奉命去哥倫比亞緝捕一名嫌犯。8月份行動組已經從哥倫比亞遣返了一名嫌犯,他覺得這次也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他連換洗的衣服也沒多帶,只背了一個小包,從法蘭克福轉機趕到哥倫比亞。
這次被抓獲的嫌犯是一名50多歲的男子,河南三門峽人,之前開了一家進出口公司,涉嫌非法吸引公眾存款犯罪,涉案金額達到了兩個多億,還有一億多沒有兌現。今年6月份,嫌犯來到哥倫比亞,買了一棟別墅,請了翻譯。據稱,他還在哥倫比亞購買了兩個金礦,聘請了職業經理。
當地時間9月19日晚上,行動組一行4人趕到哥倫比亞。第二天,嫌犯被當地移民局抓獲,移交給行動組。林告訴記者,他們當時商定9月20日晚上返程,先飛巴西,再飛西班牙,然後回國。行動組訂了當天晚上9點40分的航班。到了晚上9點鐘,航空公司突然通知他們,航班超售不能登機。由於哥倫比亞出境航班很少,已經沒有當天的機票,行動組在與航空公司交涉的同時,發現這家公司第二天還有5張機票,要求航空公司留票。奇怪的是,航空公司卻聲稱沒有票了。行動組只好讓國內同事通過其他國家訂票。
第二天,行動組已經辦完了值機和托運手續,到了晚上9點,航空公司又聲稱押解犯人需要提前48小時申請,否則不能登機。但據行動組了解,該航空公司真正的規定是提前一小時即可。就在交涉的同時,飛機已經起飛了。行動組這才發現,他們的行李根本沒有辦理托運手續。
行動組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開始考慮其他方案。第三天,行動組再次購買了該航空公司的機票,同時還購買了其他航空公司8點40分的機票,先飛法蘭克福,再飛中國,以掩人耳目、聲東擊西。這次,行動組幾個人分散登機,才平安離開哥倫比亞。
在候機的幾天裡,由於嫌犯已經移交給中國警方,行動組只能借當地移民局設在機場的看守所暫時安置嫌犯。哥倫比亞地處高原,當地白天和晚上溫差近20℃。看守所非常簡陋,只有一些簡單的人造革墊子。嫌犯在屋裡還能鋪一個蓋一個,而在門口看守的行動組成員,只把坐在一個墊子上。
至於這次一波三折的押解行動,有一種傳言是嫌犯在當地購買了金礦,有一定的活動能力,可能是有人想阻止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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