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當地時間24日在美國華盛頓舉行的韓美外長與防長會議上,韓美雙方評價《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談判取得了一定進展,這引起韓國國內對於談判進展的高度關注。據一位韓國政府高官26日透露,韓美外長與防長會議評價了雙方至今在談判中取得進展的部分,目前可以說談判進入了收尾階段,但仍有幾個重要事項需要雙方進一步協商。
據韓聯社報道,《韓美原子能協定》於1972年簽署,第二年生效,由15個條文組成。韓美從2010年8月開始進行有關修訂《韓美原子能協定》的談判,但因韓美在“濃縮和再處理”等問題上立場差距懸殊,談判未能取得進展。2013年,兩國決定將談判期限延長到2016年3月。考慮到美國國會的議案處理程序等,韓美雙方要爭取在2014年年內得出結論。
談判能否在年內結束,關鍵在於雙方就核廢料再處理和鈾濃縮能否達成一致。《韓美原子能協定》規定,核廢料的再處理應根據具體事項由韓美“共同決定”,這意味著韓方需要事先得到美方同意。至於鈾濃縮,協定沒有另設規定,但韓美雙方採取與再處理相同的方式。韓國國內普遍認為,上述規定嚴重限制了韓國的核能產業的發展和技術研發,有一部分人還將此看作核主權問題。
目前美國的無核化政策比韓美簽署原子能協定當時更為嚴格。2008年,美國與阿聯酋簽署的核能合作協議禁止阿聯酋進行濃縮和再處理,今年2月美國總統奧巴馬批准的美越核能合作協議則寫入了“越南政府(不在本國內部進行濃縮和再處理活動)需要在國際市場購買必要的核燃料”等政治性語句。
據政府消息人士透露,韓美雙方意見縮小到,維持韓美共同決定濃縮和再處理問題的現行方式,但擴大韓方的部分自律性。在確保自律性方面,修訂案不會明文禁止韓國進行濃縮和再處理。在濃縮方面則將增設,即使國際市場發生動蕩韓方也能穩定確保核燃料的措施。總而言之,韓美核能協定修訂案可能會比美越協議有所進展,但會不及使日本合法地擁有提取鈈和濃縮鈾權利的《日美原子能協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