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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迺強 |
中評社香港12月6日電(作者 劉廼強)過去六十多天“佔領”行動之所以淪為政治僵局的最基本原因,是特區政府不敢謬然採取行動清場,免被國際傳媒坐實為“六四”重演,香港民意反彈,同情“佔領者”,十分被動。政府按兵不動,是希望“佔領者”失控,出現了打、砸、搶、燒的情況,使用警方清場出師有名。同樣道理,“佔領者”成立了多個糾察隊,盡量降低暴力出現的可能,但卻千方百計提出語言暴力,無所不用其極地挑釁警察,希望對方先使用暴力。雙方都不作任何行動,盡量避免犯錯,期望對方犯錯,僵局出現了之後,更希望對方沉不住氣要打破僵局,從而犯錯。
因此,特區政府放棄了它手中的權力,面對連參與者都清楚知道是違法的佔路行動,警方不但不清場(清人),甚至不清除路障(清物),把球踢給法院,讓司法部門作醜人,出面打破僵局。為此,不惜出現法官治港,行政部門聽命於司法部門這絕對不正常、不合理的局面。
香港的法律界於感情上和價值觀上其實都同情“佔領者”,但從律師和法官的本位利益出發,法治受損,他們的專業地位亦將隨而不保。行政部門踢過來的球不能不接,而兩害相權,法院和它的“朋友”都選擇捍衛本位利益,被逼站在政府這一邊。香港市民向來都以崇尚法治自居,把法院置於至高無尚的地位,如今行政部門成功拉到司法部門聯手,傳媒也不敢胡說八道,連《蘋果》在這方面都不敢做次。反對派政客們一方面在過去兩個月來被“佔領者”搶盡鋒頭,心有不甘,加上他們中間不少人很快便會因“黑金門”惹上官司,不敢在此刻得罪將會審自己的法官大人,所以也樂得與“佔領”行動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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