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醜”發動的這場運動已經變質,已不是當初所謂的“公民抗命”。“占領”行動爆發至今60多天,示威者視法律如無物,霸占道路,衝擊立法會,圍堵政府總部,衝擊警方防線,甚至公然蔑視法庭命令,圍毆警員,各種違法暴力行為層出不窮,香港良好法治、穩定秩序受到前所未見的傷害。現時愈來愈多市民對運動怨聲載道,八成以上的市民反對“佔中”等破壞法治,堵塞馬路、衝擊政府、毆打警察,擾亂社會秩序的政治動亂。
“三醜”是運動的始作俑者,對今日的爛局要負重大責任。他們在年多前首先提出以違法行動來爭取“真普選”,並為此提供了頂著道德光環的理論基礎,在眾人心中播下“違法有理”的種子。“三醜”表示“佔中”啟動後,已轉為“雨傘運動”,意即以後發生的事與他們無關。這說法完全是卸責,運動對法治民生造成重大傷害,他們難辭其咎,應負上法律和道德責任,並接受制裁。
“佔中三醜”終於去“自首”了,在“占領”行動已經發展到流血衝突之後,這“自首”實在來得太遲,所能發揮的道德感染力已經所剩無幾。“三醜”原本要策動“萬人自首”,製造法不責眾的效果,結果響應者寥寥,作為同路人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也不願跟隨。戴耀廷更刻意為“占領”漂白,指從9月28日自己宣布提早啟動“占領”之後,事情發展與原先預期“完全兩樣”,“占領”是否已結束意義已經不大。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自首不等於不用承受罪責,批評這場“自首騷”企圖拖垮警方及法庭處理案件的能力,“占領”的下一個戰場將會是法庭。
“自首”爛劇延禍法庭
違法“佔中”已發展到蓄意挑釁及衝擊警方防線,試圖暴力包圍政府總部的政治騷亂。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指出,特區政府與警方在過去兩個多月,以極大忍讓對待“占領”者及沒有清場,是不想有青年學生被捕留案底,但學聯和學民思潮卻發動圍堵政府總部,企圖癱瘓政府,令市民要求清場的呼聲愈來愈高。他又嚴正指出,“占領”者的暴力行為“是可忍,孰不可忍”,“占領”者不要以為警方忍讓等於警方無力處理;不要以為警方忍讓等於軟弱,未來警方會果斷地採取行動執法。
“佔中三醜”企圖借“自首”換來警方不拘捕或法庭輕判了事,等於是對香港法治進行二次傷害,變相鼓勵更多示威者不必顧慮後果,更放肆地鼓勵年輕人破壞法治、擾亂社會、隨意占路堵路、圍堵政府機構。為防止出現這種惡劣情況,警方必須就“三醜”所幹犯罪行收集足夠證據,不因“三醜”自首而放棄拘捕,律政司方面更須提出檢控,法庭更應依法盡快審理判決,令“三醜”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才能樹立法治權威,發揮以儆效尤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