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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廣東第一貪被判死刑 侵吞國資2.8億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1 10:20:22


 
  此外,張新華還借安置員工之名,成立多家關聯公司,將贓款注入或出借給關聯公司用於投資開發廣田、新雨田公司控制的部分物業,漂白被其侵吞的國有資產,打造自己的商業帝國。

  ■ 追訪

  “邊緣國企”監管盲區

  受賄數額挑戰“底線”;國企“一把手”一手遮天架空監督

  廣州中院刑二庭庭長鄭允展告訴記者:“張新華等人貪污案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公訴機關指控的涉案總金額達到3.4億元,甚至一筆受賄都高達1000多萬元,直接挑戰公眾的心理底線。”

  辦案人員認為,負債企業被邊緣化產生監管盲點是張新華案的最大教訓之一。如今社會焦點多集中在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身上,對白雲公司這種負債困難的企業關注度較小,使其邊緣化成為監管盲點。

  與此同時,國企“一把手”一手遮天,也極易架空民主監督。不少白雲農工商老職工告訴記者,他們常年被告知“企業經營困難”,也不甚了解紛繁複雜的投資行為、過程和結果,對大額資金的調度、重大資產的處理更是無從知曉,很難知道張新華背著大家幹什麼事。

  業內人士認為,在新一輪國企改制如火如荼之際,白雲農工商系列腐敗案的教訓對於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具有警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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