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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規範和改進行政審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討論通過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會議認為,針對群眾反映較多的審批“沉屙”,著力規範和改進行政審批行為,治理“審批難”,是在不斷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解決“審批多”基礎上,政府自我革命的進一步深化,是推進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關鍵一環,有利於提高行政效能,促進行政權力法治化,防止權力尋租,營造便利創業創新的營商環境,激發社會活力和創造力。
按照依法行政、公開公正、便民高效、嚴格問責的原則,會議確定,一是推行“一口受理”。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全面實行“一個窗口”對外統一受理,申請量大的要安排專門場所,對每一個審批事項都要編制服務指南,列明申請條件、基本流程、示範文本等,不讓地方、企業和群眾摸不清門、跑累了腿。
二是實行“限時辦理”。建立受理單制度和辦理時限承諾制,各部門受理申請要出具受理單,依法依規明確辦結時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長審批時限,防止審批事項久拖不決。探索對多部門審批事項實行一個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協同的“一條龍”審批或並聯審批,讓審批提速。
三是嚴格“規範辦理”。各部門要對承擔的每項審批事項制定工作細則,明確審查內容、要點和標準等,嚴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審批門檻,避免隨意裁量。
四是堅持“透明辦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所有審批的受理、進展、結果等信息都要公開。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對申請人的告知義務,及時提供咨詢服務。強化內部督查和社會監督,建立申請人評議制度。杜絕暗箱操作,給群眾一個“明白”。
五是推進“網上辦理”。各部門要積極推行網上預受理、預審查,加強國務院部門間、中央和地方間信息資源共享,盡可能讓地方、企業減少為審批奔波,切實方便群眾。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審批打造政府服務品牌。
按照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需要,會議通過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進行一攬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增加了關於健全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發展學前教育等基本制度的規定,完善了高校設立審批、經費投入等管理制度,把部分高校設立審批下放到省級政府,強化學術委員會處理學術糾紛、學術不端等行為的作用,明確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管理,允許興辦營利性民辦學校,並加大對非法招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制售假冒學業證書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