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9日電/去年十一月旺角佔領運動清場期間,第二批涉刑事藐視法庭被捕者,昨再到香港高等法院應訊。律政司指將不起訴三十二人中的十人,包括一名未成年人士,餘下二十二人繼續被起訴。多名被捕者陳詞時,不滿律政司“濫告”,以法律程序作打壓,又指律政司文件內容錯漏百出。
據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決定繼續起訴刑事藐視法庭的被捕者,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內務副主席黃浩銘等。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庭上稱,二十二名被捕者公然違反禁制令,有證據顯示他們曾襲擊及阻礙警方執法。梁續指,有二十五人同時在裁判法院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基於一罪不能兩檢原則,本月十四日案件提訊時會正式撤控。
黃之鋒庭上指,律政司放棄一罪兩檢是理虧表現,被捕者一直要在法庭及警署之間疲於奔命,政府透過法律程序打壓雨傘運動參與者。他散庭後指律政司文件錯漏百出,例如將“手持大聲公”寫成“手時”,時序表亦排錯次序,他透露正申請法援。
岑敖暉亦指,他沒法律基礎也知一罪不能兩檢,“法律應該係袁國強老本行,咁簡單事實都搞錯,因為要做政治打壓”。黃浩銘亦指律政司濫告及擾民,應賠償訟費及道歉。
在公開大學修讀電影的黃同學雖不獲起訴,但申請向律政司取回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