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人民網報道,記者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在全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中,北京市檢察系統已抓獲了12名在逃貪腐人員。
從2014年9月起,全國檢察機關統一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在專項行動的威懾力下,2014年12月22日,潛逃美國2年半的遼寧省鳳城市原市委書記王國強回國自首。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大要案指揮中心副主任韓軍介紹,自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開始以後,北京市檢察系統已經抓獲了12名在逃貪腐人員,而在近10年中,已有16名潛逃境外的貪腐人員被緝捕回國。此外,近5年來,北京市檢察機關抓獲了近百名在逃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追逃難難在哪是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對此,韓軍透露,找人難是一方面,因為反貪追逃的對象一般都是有一定職務、一定學歷,具有較高智商和較豐富社會閱歷的人,相對於普通刑事案件的逃犯,這些人的生存條件相對要好很多,因此找起來難度要大一些;而追贓比追逃難度更大,特別是境外追贓,許多案件人回來了,但是財產追繳很困難,主要是國外的法律對於財產的移動,特別是轉到國外有很多限制,有些案件要聘請當地律師打民事官司才能把財產追回來。
“跨區跨境追逃最大的困難是當地的執法機關是否積極配合。”韓軍表示,國外追逃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所在國的司法協助,查清潛逃貪官在所在國的詳細情況,比如提供潛逃貪官的居住地、在所在國購置的房產、銀行存款等信息。所在國司法機關如果與中國的司法機關達成了遣返協議,就需要將潛逃貪官拘捕並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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