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突出紀律審查重點,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中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侵吞國有資產,買官賣官、以權謀私、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
●把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等行為作為審查重點,對轉移贓款贓物、銷毀證據,搞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必須納入依規懲處的重點內容。
●加大對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查處力度。
6.加強國際合作,狠抓追逃追贓,把腐敗分子追回來繩之以法。
●突破重大個案,形成威懾。
●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做好防逃工作,布下天羅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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