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孝通把“中華民族”看作是由眾多成員構成的統一體。②何叔濤在其《民族概念的含義與民族研究》一文中認為:“‘中華民族’中的‘民族’應該理解為‘超廣義的民族’,即‘複合民族’。”“這裡的‘民族’不僅僅指嚴格意義上的單一民族,而且還泛指各個民族集團,即由許多單一民族所組成的‘複合民族’。”③而賀國安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中華民族”是一個“多民族共同體”。④大部分學者認為,不能把“中華民族”等同於或者基本上等同於漢族或者“炎黃子孫”,因為這種說法並非科學。“三苗、九黎、蚩尤、共工、匈奴、吐蕃、南邵、百越的子孫同樣是當今中華民族的組成部分。”⑤而孫中山先生對於“中華民族”的詮釋,在辛亥革命前後以及革命果實被袁世凱竊取之後這三個時期內也有變化:從極端民族主義的“中華民族”概念到開放的民族主義概念,再回到完全徹底的民族主義的“中華民族”概念。這樣的歷史演變,是隨著政治背景的變化而變化的,同時對國民黨的民族理論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中國共產黨的民族理論也經歷了長期的發展。建黨之初,中共在民族理論上既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則,又受蘇聯的影響較多。“‘聯邦制’、‘民族自決’是中國共產黨早期民族理論政策的基本內容,在中共三大上的《黨綱草案》、中共六大上的《政治決議案》和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之中都有明確的論述。”⑥“聯邦制”、“民族自決”中蘊含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主權理念成為中共後來民族治理指導思想和民族政策形成的思想基礎。毛澤東在1939年12月發表的《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中指出:“中國是一個由多數民族結合而成的擁有廣大人口的國家。”這為後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理論的形成奠定了理論基礎。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之前,是中共民族理論政策的系統化時期。民族平等理論、民族團結理論、民族區域自治理論、尊重少數民族語言、風俗習慣、宗教信仰以及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幹部培養使用等一系列民族政策理論都在實踐中不斷得到充實和完善。改革開放的新時期,國際形勢風雲變幻,民族問題日益凸顯,中共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在不斷完善的同時還有所創新。中共中央領導集體對民族問題和民族工作進行了系統地理論闡釋,深化和發展了對民族問題的認識,通過一系列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重大舉措,有力地維護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這一時期,台灣地區的“中華民族認同”問題被逐漸關注,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不止一次地在重要場合被中共領導人所提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