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2004至2012年,在他的要求下,雲台山公司先後動用100多萬元公款為其購買攝影器材,包括哈蘇、林好夫等世界名牌相機,共24件。2010年至2014年,秦玉海先後安排雲台山公司花費166萬元購買其攝影作品《真水》畫册,花費14.5萬元為其印制攝影作品掛歷,為其結算照片衝洗費33萬餘元。2009年12月,借雲台山公司“赴韓風光攝影展”之機,他要求專門增加其個人攝影作品展,展覽共花費74萬餘元。包括秦玉海及其家人赴外地攝影或參加攝影展的所有費用,等等,都由雲台山公司買單。
而這只是算得出的“大賬”。每次上山,秦玉海的“譜”都很大,各式陪同人員少則四五個,多則十幾個。而這些人的所有花費開銷都由雲台山公司負責。雲台山莊經理褚晨明說,每次他們浩浩蕩蕩一行人的吃住,都須以“貴賓”身份安排。
尤為惡劣的是,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的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秦玉海仍然39次上雲台山攝影,公然接受公務接待、公款吃喝。
從當初的“沒有您就沒有雲台山”到如今,秦玉海已徹底蛻變成“靠山吃山”的“山賊”。雲台山工作人員說,“從實際情況看,還是雲台山成就了秦玉海這個攝影家。我們雲台山公司這些年在支持秦玉海攝影創作方面投入了很大的財力、物力、人力,使得他在多地辦攝影展,才使他在攝影界出了名。”
雲台山景區每年都會做遊客調查,連續幾年的數據也顯示,在前來旅遊的人中,通過攝影圖片獲知雲台山的僅占10%。
秦玉海攝影究竟是為公還是為私,答案已不言而喻。但為什麼多年來,就是沒人捅破這層窗戶紙呢?無疑是因為秦玉海的領導幹部身份。秦玉海也不諱言:“我是省人大常委會的黨組書記、副主任,過去還擔任過副省長、焦作市委書記,他們公司和個人的發展,都處於我的職務影響和制約下,他們不可能向我要錢。”
為長期占用雲台山乃至焦作的公共資源來成就個人夢想,並不分管全省旅遊工作的秦玉海一直插手雲台山的旅遊發展,連門票漲價這樣的事情都要他點頭同意。同時,他還干預當地的人事安排,把聽命於他的幹部安排到重要崗位,對“不聽話”的幹部的任用則橫加阻攔。
自命清高的秦玉海就是這樣打著為公的借口,利用特權侵占公共利益,假公濟私、損公肥私、收受賄賂,目的僅僅是滿足個人的所謂“藝術追求”。至於嚴重敗壞了黨的形象,損害了群眾的根本利益,這些政治賬更不在“攝影家秦玉海”的考慮之內了。這就是“雅腐”!其隱蔽性和破壞力由此可見一斑。據調查,2001年以來,秦玉海還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焦作某置業公司董事長劉某等單位和個人賄賂近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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