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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內蒙古殺人高官曾與多名女下屬傳出緋聞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30 09:15:28


 
  趙黎平還被曝與杜文貪污案有關。

  杜文案發生在2007年。為解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在深圳一塊土地的糾紛,自治區政府指派時任自治區副秘書長兼法制辦主任武志忠、法制辦顧問室副主任杜文等人協調此事,並向自治區財政廳暫借2200萬元的專項辦案經費。由於杜文兼任自治區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院院長,該款打到研究院賬戶,在之後的協調過程中,分別有210萬和400萬兩筆款項再打到杜文個人的銀行卡,作為在深圳、北京等地的禮金支出。

  2010年5月4日,武志忠舉報杜文非法持有槍支,杜文隨即被抓。2012年8月,呼和浩特中院以杜文犯貪污罪一審判刑15年。法院認定的492萬元貪污事實,即來自打入杜文個人賬戶的協調款項。但杜文堅稱自己無罪,2013年10月,杜文案被內蒙古高院發回重審。

  492萬元中,有282萬元並未花出,有80萬元杜文稱是自己岳父的錢,另有130萬元,杜文在一審中拒絕透露去向。

  2014年12月呼市中院重審此案,杜文當庭曝出,2010年3月,他將130萬元交給時任公安廳長的趙黎平,由其購買一尊古鼎送給某領導,以協調深圳土地事宜。

  杜文的辯護律師王甫轉述了杜文對轉交130萬元時場景的描述:當時3月份,風很大。130萬塑料袋裝不了,杜文拿布袋子裝著。兩人約在杜文家附近的馬路邊上,趙黎平開著一輛白色別克車,杜文上車把錢放在後座上,還在車上和趙黎平聊了會兒天,但關於這130萬的任何事都沒提。趙黎平很警惕,示意杜文把錢放下。

  據王甫轉述,趙黎平告訴杜文,向領導送禮,直接送錢肯定不敢要,趙黎平找的這個關係看上了一個古鼎,還價是130萬元,“你把錢給我,我去買了送給他”。但古鼎買沒買、送沒送,杜文並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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