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及以往的案情時,高子程總會用“過去”和“現在”來做一些對比。在他看來,以往司法領域諸多不合理、不科學的現象,如今正在不斷朝好的方向發展。“公正司法、不枉不縱、平等重視辯護和控訴意見”—作為一名從業25年的律師,高子程對於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之後的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國的理念寄予厚望。
新聞晨報:律師在法治環境的改良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高子程:我一直覺得,公檢法應該把律師作為提高司法能力的資源,作為職業監督人來看待。司法需要律師一如常人需要體檢,律師是職業人、專業人士、獨立的第三方。對於公檢法而言,把律師作為職業監督人,等於是免費利用中國律師這塊龐大的資源,給自己的司法體系做一次免費的體檢,就跟人都要花錢去體檢一樣的,多數情況下是沒病的,但是少數情況下是有病的,我們需要及時發現,就不會讓疾病發展。
我希望律師資源能得到善用、善待。比如檢察院、法院,在評查案件的過程中,可以把相關的律師叫來參與,這對於正確評判自己的案件是否錯誤,是有利的。對化解涉法涉訴糾紛是有作為的。而律師界,也有這樣的覺悟,我們希望被利用,來提高社會的公平正義程度。
當然,律師的執業水準和執業道德很重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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