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進行的同時,另外幾個組開始對梁開武自拍的手機照片中的槍支彈藥進行搜尋。但在對其家裡和租住地地毯式搜索後,仍一無所獲。專案組決定調整審訊策略,經過幾個回合的鬥智鬥勇,審訊民警從槍支和子彈進行旁敲側擊和攻心,將梁開武的思路引導到“自己的罪行已被公安機關掌握”這一心理上來。
當梁開武說到“從小就喜歡槍”時,專案組抓住縫隙直逼主題,梁開武的心理防線被擊碎。經過長時間的沉默後,他交代了在四海公司持槍搶劫殺人案和陝西鳳縣殺害執勤武警搶劫槍支案。
2013年5月28日凌晨1點,梁開武藏於自家後山坡地窖裡的81-1式自動步槍和54發子彈,被民警起獲。當天下午6點30分,專案組再次在其家後山地窖旁起獲3支自制火藥槍、一支鋼珠槍和若干鐵砂子。
逃亡
悍匪的11年
這些年,雖然認為自己沒有因槍擊案而被警方懷疑,但是他依然隱姓埋名四處逃亡,11年間從未使用過身份證,甚至兩次在被警方抓捕後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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