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深改組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這也是中央在總結了前些年國有企業改革方面出現的問題而提出的一道防護措施,更是為了推動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向縱深推進的一道“緊箍咒”。但是,它更大的作用應當是通過制度籬笆的設置,能夠讓國有企業改革真正向深水區推進,從而形成真正的市場化制度籬笆,而不是一味地依賴外部監督。如果通過改革,企業成為了真正的市場主體,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等都能夠有效地發揮作用,類似於招標方面的問題,就能夠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真正產生斬草除根的作用,而不是此起彼伏。
總之,招標方面的問題,還是要通過制度變革來解決,通過市場來解決。即便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方面的意見,也只是制度的一部分,必須與其他配套制度、體制機制等一並發揮作用。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