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介紹,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要實行個人繳費,而現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中沒有考慮個人繳費的因素,因此在推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適當提高基本工資標準,以盡可能使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個人繳費後的當期收入不降低。
記者了解到,從2004年至今,國務院連年發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消息,截至今年1月,全國已連續11次上調養老金。已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長了2倍多。
屏蔽此推廣內容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透露,隨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今後國家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情況,並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外,近年來,我國還對各類職工的工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多次調整。據人社部數據,2014年,全國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4.1%。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將由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
同時,截至2014年末,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36390元,與2013年的32706元相比,增加了3684元,增長11.3%。外出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為2864元,比上年提高255元,增長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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