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
馬棟梁:“我沒想過會把她殺死”
馬棟梁殺妻案於6月18日在二中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羅某的年過六旬的父母要求法院判決馬棟梁死刑,立即執行,此外,賠償羅家父母各項損失共900萬元。
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馬棟梁說對犯罪結果認可,但其並未想殺死妻子。
馬棟梁稱,案發當日,晚飯後,僅因其回屋躺下時壓到了妻子的眼鏡,二人發生爭吵,憤怒的妻子摔壞化妝鏡並開窗欲跳樓。
為了制止妻子,馬棟梁將妻子面部朝下控制在床上,被壓在身下的妻子不停掙扎並謾罵自己,馬棟梁將雙手叠加摟著妻子的頭部,多次將其脖子向上抬,同時用自己的額頭多次撞擊妻子的後腦勺,“她的叫聲和掙扎幅度越來越小。”馬棟梁說,後來自己累了,就停了手,又在妻子身上躺了十幾分鐘後才起來,此時發現妻子已沒了心跳。
馬棟梁說,妻子死亡後,自己在屋子裡喝了點白酒、又自顧自地哭訴了一會兒,隨後想到逃跑,便簡單收拾了衣物、與妻子的影集及相關證件等,又在家門口取了一萬多元錢,隨後駕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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