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1600萬為企業“謀福利”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顯示,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擔任中共騰沖縣委書記、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長、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普洱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檢方此次指控沈培平僅受賄一項罪名,涉案金額為1600餘萬。
從沈培平的履歷來看,作為土生土長的雲南人,其在該省為官24年。根據檢方指控,他在2000年——2012年的12年時間裡,收受雲南當地多名企業老板的賄賂,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的企業運作提供幫助。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