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3日後,夏某在西安被渭南臨渭區警方抓獲。
庭審中被告人悔過 但稱無能力進行民事賠償
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舉證、相互質證,並展開法庭辯論。
公訴機關認為,夏某因情感糾紛故意殺人,造成2死1傷的嚴重後果,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辯護律師認為,這起慘劇是因為情感糾紛所致,夏某與被害人阿陽在網絡上相識相戀並同居,被害人阿陽已婚且有小孩,夏某也並不介意這些,夏某主觀並無殺人的 想法,只是因為一時情緒失控激情殺人,而不是故意殺人。另外,夏某平時表現良好,並無犯罪記錄,還曾義務獻血,案發後親屬積極協助警方緝拿其歸案,這些法 庭應在審理中予以考慮。
夏某在其陳述中說,自己沒有預謀殺人,只是一時頭腦發亂,也沒有考慮到後果,事後也很後悔,當庭遞交了悔過書。
法庭還對該案涉及的民事賠償進行問訊,夏某對此表示無異議,只是自己無能力進行民事賠償。死者親屬則表示不接受民事賠償的調解。
當日的庭審辯論焦點是故意殺人還是激情殺人,控辯雙方就此展開多回合的辯論,但法庭並未宣判,宣布待合議庭合議後再擇期宣判。
(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