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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露露:港法律界可建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
http://www.CRNTT.com   2015-10-25 00:54:56


周露露。(中評社 高映竹攝)
  中評社香港10月25日電(記者 莊恭誠 高映竹)從事外交、條約法律工作多年的法學博士周露露,昨日出席亞太法律協會主辦的“一帶一路法律界角色與機遇論壇”時指出,香港法律界除了要不斷鞏固既有的語言和普通法優勢,還應從一國的角度看特區的優勢,從而發覺新的機遇,如打造適合一帶一路沿線發展中國家態勢下的爭端解決機制。

  在內地取得法學學士和博士學位、並在香港大學取得普通法碩士文憑的周露露,昨日以“從涉外法律角度看香港律師界在一帶一路中的角色”為題致辭。她認為,一帶一路不僅關係到經濟合作,而且更關係到國際法的規則。“各個國家的發展程度、治理模式、文化背景各有不同,而且沒有形成統一的適用於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國際經貿規則。這種情況下,怎麼樣對接中國和相關國家的合作,怎麼樣聯繫區域內的合作,需要對國際規則有關注。”

  周露露表示,一帶一路部分沿線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市場自由化程度較低,要完成區域內的對接、經濟的發展,不僅是企業走出去面臨的挑戰,也是國家實施一帶一路戰略的挑戰,但同時給法律界帶來機遇。

  其中包括:經濟活動中,相應法律專業知識必不可少;對糾紛爭端的解決;準確運用、理解和發展針對一帶一路的國際規則。而香港法律界也自然能在其中發揮作用。

  她表示,除了不斷鞏固既有的普通法和語言優勢,香港還應從一國的角度看特區的優勢。“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不僅看到特區語言和普通法的優勢,更看到特區在中國的大背景下,它的語言、文化是和內地相通的,它對中央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是更加緊密和準確的。”

  周露露認為,香港法律界還應發覺新的機遇,例如在爭端解決方面,可打造適合於一帶一路沿線發展中國家態勢下的爭端解決機制,不僅體現爭端解決的國際性和標準化,也能反應個性化、體貼度。

  她指出,在國際規則建構方面,法律界可以有更多參與,把個人法律意見、國家的發展和整體國際規則的締造聯繫起來,會有更大的空間和意義。

  周露露現任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條約法律部主任,不過她表明今次出席論壇所表達的意見,僅代表其個人,與她所任職的機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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