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它有利於島內和平穩定。現在台灣島內,山頭林立,政黨甚多,據統計已達230多個,特別是藍綠兩大陣營,相互對立,惡鬥連年,弄得政局不穩,社會動蕩,人心不安。“習馬會”作出了榜樣,這就是儘管國共兩黨,制度和意識形態不同,但仍可求同存異、聚同化異,而為什麼台灣島內各政黨、各社會團體就不能做到這點?你們自然說台灣是“民主社會”,那就應該有包容性,做到、“社會和諧”。
五、它有利於反制外人利用。島內政黨惡鬥,兩岸長期對立,這會有利於外國勢力搞“分而制之”。例如,美日等別有心者,就一心想利用島內矛盾,控制台灣;也有人想利用兩岸矛盾,挑撥離間,為自己的戰略利益服務,或用以牽制中國大陸。“習馬會”本身,即是向外人昭告:兩岸都是中國人,自已的事自己解決,用不著你們染指或操心。
總之,這一次“習馬會”,比之1949年以來,兩岸歷次重要人士會見,例如,1993年的第一次“汪辜會談”,1998年的第二次“汪辜會唔”,2005年的“胡連會”(胡錦濤與連戰會),2008年的“陳江會談”(陳雲林與江丙坤會談),等等會晤,無論在內涵或意義上,都有過之而無不及。筆者堅信,這一次“習馬會”,對於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對於促進兩岸進一步交流合作、共同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是一定會有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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