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政府制度強調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有限政府等。而在中國皇權時代,政府權力的縱向和橫向監督制約機制交互發揮作用,禦史制度,巡訪制度,檢舉制度,主副官相互牽制制度,職、權、位分立制度等,無不對權力的行使起到有效監督和制約。費孝通先生論證說,中國皇權時代的政府權力設置一般到知縣一級止,皇權意志和政府政策在縣以下的貫徹,是由地方士紳與政府官員的協調和博弈來完成的。這裡,地方士紳既是政府政策的協助執行者和皇權秩序的維護者,同時作為地方利益的代表,也是地方利益的維護者和政府權力的制約者。一些明顯不合理的政府決策往往被地方紳士所修改或阻止。皇權時代的中國政府最懂得“無為而治”和不“擾民”、不干預的道理,政府職能極為有限。地方官僚的主要工作是收稅,偶有民、刑事案件的審理,且民不舉則官不究,政府官員常有吟詩作畫的時間和雅興。地方治安、經濟、工程、教育、醫療等諸多民生、民政事務,大多交由地方士紳、宗族料理,地方自治不是比現在少,而是比現代多。相對中國皇權時代,當代的中外政府的權力範圍無疑更大,干預經濟社會生活的程度無疑更廣、更深,權力的行使也更為集中。
目前,大陸政治制度改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立權力監制約機制,在這方面,中國傳統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可能並不比西方的分權體制提供給我們的借鑒和啟發意義更小。認為我們是社會主義制度,就對過去一切“封建”的體制和機制嗤之以鼻,至少是一種沒有根據的自大和教條。我們今天的這一套權力監督機制,是否比我們的祖先在皇權時代建立和發展的監督機制來得更為科學和有效,很值得懷疑。我們似乎沒有理由想當然地認為今天所有的制度和政策就必然比我們的古人高明。
近代歐洲資產階級革命的一項主要目標是推翻封建貴族。而中國自漢唐以來就沒有西方意義上的貴族階級。等貴賤、均貧富,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種平等和反抗暴政的思想在中國歷來就有深厚的群眾基礎。實行了一千多年的科舉制度對一切階級敞開大門,布衣可以拜將,寒門可以入閣。儘管中國歷史上一直存在基於實際貧富差距產生的階級和階層差別(如同今天的東西各個社會), 但並無以出生來定性的階級或種性差別。這一點,無疑也是進步的。
三、儒家思想具備現代意義上的世俗性、經驗理性、實踐性、理想性、辯證性、統一性
孟德斯鳩說,中國儒家學說既是宗教、又是習慣倫理,還是法律,因此綜合了這三者的力量,入侵外族只有被中國人同化而同化不了中國人。這話有一定道理,說明儒學作為一種行為規範和信仰體系,它不僅發揮了倫理習慣的作用,還發揮了西方宗教和法律所發揮的作用。但儒學顯然不是宗教和法律,除非我們把宗教和法律重新定義。
儒學之所以充滿了現代性,乃是因為它首先就不是一種宗教,而是一種世俗的社會知識體系和行為規範體系。它的不同一般的特點是,它用世俗的、建立在實用理性基礎上的觀點和原則,解決了西方人需要借助神才能解決的信仰問題;同時,它又通過訴諸人的內在道德規範,解決了西方文化中必需通過外力強制立法才能解決的行為規範和社會秩序問題(即所謂法治和德治之分)。費孝通先生認為,中國儒家文化是以較低的成本實現了中國社會的延續、穩定與治理。如果我們看到西方中世紀宗教統治的黑暗,和近代西方的發展進步始終與其不斷的世俗化進程相伴隨,我們就沒有理由不感謝我們的祖先為我們留下了“敬鬼神而遠之”的世俗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