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通報顯示,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因嚴重違紀被審查,並有“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的行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楊棟梁等的違紀通報中都有“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的表述。
專家點評:高波表示,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今後,“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團團夥夥”將難有生存空間。
亮點5:聚焦群眾身邊“蚊蠅腐敗”
新聞盤點:今年以來,各級紀委對群眾身邊腐敗案件的通報頻率顯著提高。中央紀委專門督辦一批基層幹部的典型違紀問題,進一步釋放嚴查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的信號。
“順吃蘋果”、大辦婚宴等一些小貪小腐、抓早抓小的問題更多出現在紀委通報中。此外,截留農村低保戶“養命錢”、騙取農業保險“救災錢”、冒領已故五保老人“死人錢”、克扣貧困家庭“扶貧款”等民生領域腐敗也被大量通報。
專家點評:於國旦說,群眾身邊的“蚊蠅腐敗”行為小危害大,有的表現出“小官大貪”“腐敗窩案”等特點,直接損害群眾利益,影響執政黨形象。以“打蒼蠅”“抓問責”為重點,最終要讓群眾看到、享受到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果。
亮點6:對腐敗追究黨委主體責任
新聞盤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國共有9000多個領導幹部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
因任內連續發生3個廳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河南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被免去領導職務;雲南德宏27個“一把手”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追責……
專家點評: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說,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意味著明哲保身當“老好人”、對下屬貪腐苗頭熟視無睹的“太平官”不好當了,也讓日常的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成為組織生活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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