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
西藏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山南地區隆子縣縣委副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格桑龍點安排公款支付娛樂場所費用問題。山南地區隆子縣委副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格桑龍點(現已離崗休養),在接待山南地區洛扎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尼瑪扎西率領的考察組用餐後,違規安排娛樂活動共計消費6149元並進行報銷。2015年8月5日,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格桑龍點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尼瑪扎西黨內警告處分。
2.那曲地區交通局黨組書記、副局長貢嘎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那曲地區交通局黨組書記、副局長貢嘎,指使單位駕駛員駕駛公車從那曲縣達前鄉送其前往拉薩為女兒操辦升學宴,邀請貢嘎與妻子雙方親屬、同事、同學等46人參加,並收受禮金。2015年7月,經那曲地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貢嘎黨內警告處分,並責成其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1440元,收繳其收取的禮金。(西藏自治區紀委)
陝西省
陝西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商洛日報社黨總支書記牛建宏公款國內旅遊問題。2015年5月,商洛日報社黨總支書記牛建宏,與報社3名職工赴榆林參加研討會結束後,前往銀川某景區游玩,花費1431元在單位報銷。商洛市紀委給予牛建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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