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記者“無心插柳柳成蔭”
就在賈麗得知廣告宣傳合同簽成了“自己不滿意的1萬元”的同一天,《安徽商報》記者趙康(化名)與賈麗閑談中聊起自己在關注“11·12事件”。據賈麗講,看到自己做不了獨家報道了,就決定做個順水人情。12月23日,賈麗將大量採訪內容提供給了趙康。趙康向調查組坦承,見報稿件的絕大部分信息來自賈麗。
那麼,為什麼12月24日首發的新聞報道來自《安徽商報》,賈麗發給《市場星報》的稿件卻沒能見報呢?
其實,在埇橋區“有關部門”運用資源,找關係托人“滅火”的同時,另一股力量也在發力。
宋廟小學馬校長在發現記者採訪後,立即打電話給捐資助學方代表、某銀行合肥分行工會汪副主席。汪副主席十分緊張。他明白,一旦事件曝光,他們精心組織的這場捐助活動一定會引發公眾質疑,勢必會給銀行帶來負面影響。汪副主席馬上開始了人脈搜索。他找到銀行一業務部門的總經理,該總經理給與《市場星報》同屬一家出版集團的某國際經貿公司副總經理打電話,請這名副總經理出面說情,讓《市場星報》不要報道。該副總經理隨即打電話給《市場星報》總編輯,稱某銀行是公司重要合作夥伴,希望不要報道。於是,12月23日晚,在《市場星報》的選題會上,當討論到賈麗的報道時,該總編輯以種種原因為由,決定不見報。
《市場星報》這邊看似一切都搞定了,但令所有“輿論公關”者猝不及防的是,2015年12月24日,《安徽商報》刊出了《學校要求受助貧困生出錢請吃飯》的報道,迅速引發媒體跟進,輿論一片嘩然。趙康出於個人原因考慮,選擇了只署“記者”,而不出現真名。
行文至此,人們不禁會問,一篇普普通通的監督報道,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從中嗅出了可利用的價值,又是什麼樣的人會付出比處理事件本身多得多的努力,想要“擺平”輿論監督呢?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