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7日電/特區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列舉出了一系列關於旺角暴亂事件的現場數字,情況令人觸目驚心;當晚事件性質屬暴亂、參與者行同暴徒,已是事實俱在、毋庸置疑,所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之議肯定全無必要。
黎棟國在會上透露了一系列首次披露的數字:大年初一晚的旺角,最高峰時有七百人在十四條街道非法集結,十五個地點共一百一十平方米行人路的二千塊磚頭被撬起作為武器,導致九十名警員及數名記者受傷。
消防處助理處長梁冠康同時在會上透露,當晚共接到旺角現場二十二宗火警報告、三十四宗救援召喚,十一宗火警的到達時間延誤了五分鐘至一小時十二分鐘,原因是路面被堵塞以及暴徒用磚塊卡住車輪令消防車無法前進;暴徒堆起帆布雜物澆“火水”縱火,火舌高逾十米、濃煙直衝逾二十米,附近民居如被波及,後果不堪設想……。
在這一大堆令人震驚的數字面前,沒有人可以再為當晚事件的暴亂實質作出任何辯解或開脫,事態的嚴重性顯然遠超於市民當晚在電視新聞中看到的片段,二千塊地磚要重新鋪回路面也要相當人力和時間,當晚人數並不多的執法警員就是置身於這片“磚雨”之下。如果有人還認為當晚不是暴亂、不算暴動,那就請他們到現場去親身“體驗”一下,看看要躲閃成千上百塊磚頭迎面砸來是一種什麼滋味!
暴亂已是鐵證如山,眼前要做的只有三件事:一是社會各界同聲譴責,二是警方繼續搜證拉人,三是法庭依法重判以儆效尤。其他所謂要求或建議,包括要求特區政府“檢討施政”,以及成立什麼“獨立調查委員會”,通通都是多餘和瞎說。
施政包括經濟、民生,任何時間都可以檢討、應該檢討,但偏偏就是不可以、不能夠在此暴亂關頭提出。一來所謂施政問題有多方面原因造成,並不單純是特首或政府的責任;就如昨日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譴責暴亂、支持警隊的動議,反對派議員也要橫加反對,還要“反其道”成立什麼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政府責任,如此有法不依、是非混淆,日後出現更激烈的暴亂,又是孰令致之、誰的責任?
其次,退一萬步而言,就算真要檢討施政和改善管治,也決不可以用街頭暴亂的方式、用磚頭和放火去表達訴求。事實是當晚旺角街頭撬磚縱火的暴徒,有幾個是真正關心經濟民生與管治?有幾個是真正在乎市民大眾的福祉?他們的暴亂,不過是為了鼓吹“本土分離主義”對抗中央、反政府和宣洩個人的不滿情緒而已。把暴亂與管治問題“掛鈎”,實際上是往暴徒臉上“貼金”,美化他們目無法紀、罔顧後果的暴行而已。
過去,一些重大社會事件確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先例,如不久前的公屋鉛水事件和南丫海難等,而成立獨立調查委會的一大原則或前提,是事件性質難辨、原因不清、責任未明,因此需要由法官和獨立的社會人士組成委會來進行調查;但眼前旺角暴亂,又還有什麼性質未明或責任不清而需要獨立調查的?二千塊被撬起的地磚就是物證、九十名受傷警員就是人證,還有無數當晚在電視機前目睹事件經過的市民都可作證,看不見暴亂的就只有“盲目更盲心”的反對派而已。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