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中國產品質量協會”“中國公益總會”“國際食品包裝協會”……一批離岸、“山寨”社團被曝光,著實讓很多人吃了一驚。
看似威風凜凜,實則未在我國民政部門合法登記;個別協會,甚至10年前已被通報,至今卻仍在通過發展會員、發放牌匾等形式斂財。“山寨”社團為何層出不窮?如何加強管理?
10年前被通報,10年後仍招搖
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曝光的首批203家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涉及醫療、教育、能源、房地產等諸多行業。這些組織多數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國字頭字樣,與境內合法登記的全國性社團名稱雷同甚至一致。其中,“中國產品質量協會”等赫然在列。
這一協會官網中自稱是“我國產品質量領域知名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社會團體、非營利組織、獨立社團法人”,卻以開展質量信譽評估活動為名,向企業收取費用。
記者通過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民政部登記的社會組織查詢”檢索,輸入“中國產品質量協會”後,結果顯示:“沒有找到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
而通過香港註冊企業信息查詢發現,“中國產品質量協會”於2001年註冊,系註冊資本1萬元港幣的“香港亞太經濟集團有限公司”下設的分公司性質的“協會”。
事實上,關於“中國產品質量協會”的身份問題,早在10年前就曾引發質疑。2006年9月22日,《中國質量報》、中國質量新聞網刊發國家質檢總局的聲明,指出“中國產品質量協會不是國家質檢總局所屬直屬掛靠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