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8日電/給農民工預支工資,其中有一部分是給的餐票。這一明顯違反國家規定的現象,如今在武漢市極少數工地上仍然存在。昨日,洪山區一工地農民工就反映,工地此舉侵犯了他們的飲食選擇權。
據洪山區張家灣街烽火村還建項目H2H3地塊農民工反映,該工地有200多名農民工,本來春節前農民工預支生活費,都是直接給現金,工人如果想在食堂就餐就用現金買。節後開工以來,找包工頭預支生活費,除了給一部分現金外,每個月還要給一部分“代金券”作為飯票,只能在工地的食堂裡用。
前日上午11:30,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該工地食堂看到,陸續有工人前來進餐。記者粗略數了一下,食堂提供了約30個菜品,其中約10個葷菜,20個素菜,價格為13元/斤。
記者進入部分宿舍走訪了多名工人,他們均對工地發飯票抵工資的作法表示不滿。農民工阿虎(化名)說,春節前每個月可預支1500元現金做為生活費,節後從開工到現在一個多月只預支到七八百元現金,剩下的只能領“代金券”作為飯票,天天吃食堂沒胃口,這樣剝奪了他們吃飯的選擇權。工人們說,他們曾經反映過,但根本沒有用,聽說食堂老板是施工單位領導的親戚。
據施工單位武漢中澤建安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工人外出吃飯耽誤時間,還不安全。發放飯票讓工人在食堂就餐也是為了方便統一管理,如果工人的飯票用不完,到時候也可以退。項目部投入大量資金,貼水電費,為工人們提供豐富衛生的飯菜和乾淨的就餐環境,如果工人都不在食堂吃,食堂虧損也不好辦,不辦食堂又不行,大家應該多換位思考。對於食堂老板有關係的說法,該負責人不置可否,認為這不是主要問題。
國家規定,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擅自、強制用代金券來代替是違法的。經央視和本報多次曝光,最近幾年,發放代金券在武漢市建築工地已較為少見。
(來源:《楚天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