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犯罪屬於典型的圖財犯罪案件,各國的量刑相對較輕。但是,台灣法律規定與台灣司法機關判決似乎有一定的距離,這充分說明台灣司法當局在處理有關案件的時候並沒有意識到此類犯罪造成的嚴重後果,這可能是導致台灣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大肆從事犯罪活動原因之一。坦率地說,那些有前科的電信詐騙犯罪分子在肯尼亞等一些國家從事犯罪活動,損害的不僅僅是大陸居民的利益,同時也損害了台灣居民的利益。來自台灣的犯罪分子在非洲一些國家從事有組織犯罪活動,嚴重損害台灣的形象,這對於台灣企業或者個人在非洲開展合法的商業活動極為不利。所以,筆者建議台灣司法當局應當深刻反省,在處理有關案件的過程中,不能因為受害人是大陸居民而手下留情。
部分學者擔心,台灣居民在大陸接受刑事審判,其基本權利是否能得到有效的保護?這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採取逮捕強制措施,那麼,犯罪嫌疑人必須被強制羈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如果移交法院審判,那麼,律師可以出庭辯護,其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所以,台灣同胞可以通過合法程序尋求司法救濟,萬萬不可把刑事案件政治化,因為那樣實際上不利於充分保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不利於案件的公正審理。
打擊跨國電信詐騙犯罪行為,是海峽兩岸共同的責任。近些年來,來自台灣的電信詐騙集團活動猖獗,已經讓許多大陸居民遭受巨大損失。一些受害人試圖通過司法救濟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由於犯罪嫌疑人遠在國外,因此,司法機關無能為力。肯尼亞履行自己的國際義務,將犯罪嫌疑人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相信司法機關會通過公開審判,懲治犯罪分子,淨化海峽兩岸的電信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海峽兩岸居民的合法利益。
期待著海峽兩岸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成為海峽兩岸合作新的契機,也期待著海峽兩岸司法機關加強交流,共同探討懲治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處理跨國犯罪案件,對於大陸司法機關是非常嚴峻的考驗,相信大陸司法機關一定會慎重處理案件,切實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以公正的判決取信於海峽兩岸人民,以公正的判決在國際社會樹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良好形象。台灣方面應當關注案件是否會公正審理,而不應袒護犯罪嫌疑人,包庇電信詐騙犯罪分子。台灣居民應當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捍衛自己的尊嚴,而不應以違法犯罪破壞自己的形象,損害海峽兩岸人民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