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龔衛國曾與吸毒女子張某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張某早先與一名開發商談戀愛,龔衛國與這名開發商是朋友,兩人因此結識。之後龔衛國與張某成為“毒友”,共同吸食毒品並發生性關係,張某還曾為龔衛國懷過孕。公開報道顯示,龔衛國涉嫌吸毒被調查,源於湖南省委巡視組和岳陽市委、市政府接到群眾舉報。
龔衛國吸毒被查還累及多人,臨湘市公安局局長曹青鬆因監管不力被免職,臨湘市檢察院檢察長劉群林因“陪吸”被雙開。
針對公職人員、國家公務員吸毒販毒的情況,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劉躍進今年2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發現的情況來看,公職人員和公務員涉毒的數量並不是很多,公職人員、演藝界明星和專業技術人員、企業管理人員等加起來只占吸毒總人數的0.4%。
劉躍進表示,不管是哪個職業和群體,只要吸毒販毒,都在政府打擊和管理的行列,不存在對某個職業群體採取特殊的手段進行打擊。
去年6月,最高法發布《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在被問到湖南“吸毒市長”龔衛國時表示,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制毒物品犯罪的,定罪數量標準按照通常標準的50%掌握;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制毒物品犯罪,達到“情節較重”或者“情節嚴重”數量標準,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或者“情節特別嚴重”,適用上一幅度的法定刑。
該負責人表示,國家工作人員本應自覺抵制毒品,積極與毒品犯罪作鬥爭,如果這部分人反過來實施毒品犯罪,無疑具有更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和更大的社會危害。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