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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基金會、中評社、韓國中國學研究中心,於2015年4月28日下午在首爾總統飯店舉辦《東北亞安全與韓國戰略》研討會。 |
中評社北京5月23日電/韓國官方智庫呈現典型的聚集發展態勢。韓國政府整合原先歸屬於政府各部門的研究機構統一管理,組建了國家智庫管理機構——國家經濟·人文社會研究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for Economics,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為提高國家競爭力發揮了決定性影響。這也是韓國智庫的最大特色。智庫需要對地球村的變化進行系統的、科學的分析,提出政策走向。在知識信息革命席捲全球的背景下,即便有好的智庫,假如沒有有機聯繫的智庫體系,那智庫也很難為國家發展作貢獻。因此,只涉及一個或若干領域的智庫不僅無法適應信息革命帶來的環境變化,也很難主導環境變化。考察環境變化的視角必須是綜合性和全局性的,需要將各專業領域的研究機構連接起來形成網絡。在政府管理層和智庫相脫離的情況下,無法探討國家的未來。只有將智庫和國家政策有機結合起來,國家才能繁榮昌盛。因此,韓國政府將所有國家政策研究機構納入到國家經濟·人文社會研究會(以下簡稱“研究會”)這種“智庫中的智庫”中。這種機構統稱為“國家綜合智庫”。研究會成立後不僅確保了研究機構的獨立性,還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過整合資源打造開放型研究體系
研究會是國務總理室管轄的研究機構,主要統籌管理經濟、人文社會領域的政府研究機構。成立的目的在於採用競爭機制,提高政府出資研究機構的研究效率,改革原先高投入低產出的結構,削減組織和人員,打造具有堅實基礎的經濟人文社會領域研究機構。1999年3月,根據《關於政府出資研究機構的建立、運營與扶持的法律》,相繼成立了經濟社會研究會和人文社會研究會。2005年7月,在合併上述兩家研究會的基礎上吸收3家直屬研究會,成立國家經濟·人文社會研究會。研究會設理事長1人、理事20人。理事會作為研究會的最高議事機構,決定研究會及研究機構的預算及決算、事業計劃,任命各研究機構的院長及監事,審議調整研究會職能及評價研究成果,討論研究會及各研究機構的主要事項。研究會除了理事會,還設有計劃評價委員會和經營協議會。事務總長管轄經營計劃室、評價室、戰略管理室、行政支援室及國家戰略研究中心。國家戰略研究中心下設研究計劃部、研究國際化部、研究支援部。研究會下屬23家研究院,劃分為4個領域,即經濟政策領域、資源和基礎設施領域、人力資源領域以及公共政策領域。經濟政策領域包括5個研究院(韓國開發研究院、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產業研究院、韓國農村經濟研究院、韓國租稅研究院);資源和基礎設施領域包括6個研究院(國土研究院、能源經濟研究院、韓國交通研究院、信息通信政策研究院、韓國海洋水產開發院、韓國環境政策評價研究院);人力資源領域包括7個研究院(韓國教育開發院、韓國教育課程評價院、韓國勞動研究院、韓國職業能力開發院、韓國青少年政策研究院、韓國女性政策研究院、韓國保健社會研究院);公共政策領域包括5個研究院(科學技術政策研究院、統一研究院、韓國法制研究院、韓國行政研究院、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
研究會的主要職能和作用,一是制定經濟和人文社會領域的研究計劃、研究機構的發展方向;二是對研究機構的職能進行協調和整頓(包括新建或合併、解散);三是評價研究機構的研究成果及經營狀況;四是支持各研究機構之間的協同研究;五是從事其他符合研究會宗旨的事業。制定研究計劃時,研究會只提出宏觀研究方向,不做具體研究。具體由下屬研究院制定國家中長期計劃方案。研究會主要管理各研究院的成果評估和經費預算。各研究院承擔的課題主要有兩個渠道,一是政府委托課題。各研究院向研究會上報研究計劃和預算,經過國會批准後,財政部按預算直接向各研究院下撥研究經費。各研究院沒有固定財政撥款,均以項目預算形式下撥。因此,這些研究機構與原主管部委只有業務關係,沒有人財物關係。二是接受外部委托研究。外部課題費為自主收入,不接受研究會監督管理。研究會作為政府智庫,重視政策研究,基礎領域研究很少(只占20%—30%)。研究會對各研究院進行研究成果與經營狀況的評估。各研究院完成委托課題後,先由各研究院內部進行評估。評估由專門的評估小組完成。評估小組產生於專家庫,先挑選9人,後再隨機抽取3人組成,其中1人來自機構內部,其餘2人來自外部。研究會有義務向最高決策者總統提交研究成果。必要時也可以向政府各部委、國會或政黨提交報告。研究會主要根據各機構的日常運營和研究工作對23家研究院的經營狀況進行年度評價和排名,並且已建立信息交流體系和信息傳播體系。研究會不僅與媒體、專家進行交流,還跟民間研究機構和市民團體保持聯繫。研究會非常重視研究成果的宣傳和推廣,通過自身網站、出版物、學術研討會及講座等各類媒體平台進行宣傳,喚起社會對政策研究的關心。
通過互動合作發揮官方智庫整體合力
研究會一項重要的職能就是計劃和管理研究機構間的協同研究。研究會下屬的每個研究院都有自身的特色與優勢,都有自己的專業領域和拳頭產品。協同研究主要圍繞兩個方面展開:一是以國家和社會在經濟、人文社會領域的需求為基礎,通過開展協同研究活動,提高研究效率及影響力;二是圍繞國家政策課題,實時開展協同研究,提高為政策服務力度,加強研究會與研究機構之間的緊密合作。為促進各研究院之間的協同研究,研究會做如下協調工作:一是謀劃協同研究的方向;二是改善協同研究項目扶持體系;三是成立協同研究項目管理委員會。研究會建立跨學科、靈活的研究機制,經常邀請來自政策制定部門、學術機構和企業界人士共同參與研究討論。根據課題立項情況,除了專職研究員外,各研究院還聘請大學教授任兼職研究員,進行聯合研究,做到優勢互補。由於站在全局發展的戰略高度進行多學科、跨專業的綜合性協同研究,使得研究成果更加客觀、更具影響力。目前,各研究院之間的協同研究項目有未來社會協同研究、共生發展綜合研究、新經濟政策綜合研究、資本主義政策課題開發研究、綠色增長綜合研究、創新經濟綜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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