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國家機密保護法明定違法及失職不得列為機密,誤射不是違法失職,那麼多軍官被記過不是很無聊?一件消息是不是機密不是馮世寬 黃曙光說了算!為掩飾違法失職設列機密更是罪上加罪!
第三、機密只能極少數人知道,誤射發生在大庭廣眾面前,聲爆遠及數10公里,現場有幾百人親眼目睹叫什麼機密?把台灣人都當瞎子當呆子還是啞巴?
第四、蔡英文政府在誤射事件後若無其事,飯照吃 酒照敬這算什麼機密事件?大官都沒做緊急“國安”處理該當集體凟職罪。還有臉指控什麼洩密?蔡英文、林全被挖到臭腳惱羞成怒、借題發揮濫用權力!
第五、蔡英文政府明顯要掩飾馮世寬的辭職壓力,故意搞個洩密案,來轉移輿論焦點更是枉法誣告枉法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