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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絡圖) |
中評社北京7月7日電/近日,文化部印發了《關於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利用信息網絡傳播現場文藝表演、網絡遊戲等文化產品技法展示或解說的行為進行規範。
文化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國網絡表演市場快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同時,網絡直播企業的井噴式增長和部分“平台”法規意識淡漠,責任缺失,管理混亂,也出現了一些“主播”以低俗、色情等違法違規內容吸引關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危害行業健康發展。
因此,該負責人介紹,《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立即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開展一次調查摸底,全面掌握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情況。在此基礎上,要對網絡表演市場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
據了解,在抽查中,會對投訴舉報較多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加大隨機抽查頻次,並重點監管。同時,違法違規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單或警示名單,予以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其中,被列入黑名單的表演者,將禁止其在一定時間內繼續從事網絡表演及其他營業性演出活動,真正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