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1+7+N”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平台過程中,按照依法、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採取村集體推選、行業協會推薦等方式,確定平台參與各方的具體人員,保證參與各方的代表性。目前,調處平台各方人員已基本到位並啟動相關工作。
陸豐市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過程中,將堅持依法依規,貫徹協商優先的原則,採取政府搭台、各方自主協商的方式,組織村民代表面對面商談,以歷史事實、現狀情況為依據,自主協商解決村集體之間的土地糾紛。對爭議各方自主協商不成的,可以引入人民調解、特邀調解、專業調解、部門調解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充分發揮群眾的智慧和各種社會力量的作用,促使爭議各方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協商調解不成的,將通過政府處理、行政複議或訴訟等多方式調處爭議。在調處過程中,政府充當調解“中間人”、行政處理“裁判員”角色,確保公平公正處理各方利益訴求。
陸豐市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汕尾市和陸豐市分別成立了協調小組,依法穩妥推進烏坎村有關土地問題的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