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彤、陳建達與張佳男2013年同一撥兒進入了海勤中隊。
李彤的父親李敬仁說,2013年4月,唐山港保安部招聘海勤隊員,5月份,海勤中隊成立,自己的兒子在5月13日進入唐山港工作。直到簽勞動合同時,李彤等人才發現原來他們並不是和唐山港簽約,而是與灤縣灤津勞動就業服務有限公司簽約,屬於勞務派遣。
直到現在,李敬仁依然習慣說自己的兒子是給唐山港工作,因為他工作時穿的是唐山港下發的海勤隊員服,胸前佩戴的還有唐山港海勤隊員的胸牌。
海勤隊員的工作職責是乘唐山港保衛部巡邏船對港內與生產運營無關的船只進行治理,保障航道安全暢通。
不過,李敬仁說自己的兒子入隊前不會游泳,以前也沒有航海出行的經歷,在海勤中隊,雖然經過了一些簡單培訓,但是李彤依然不習水性。
張佳男的父親張亞豐和陳建達的姐夫馮偉也稱,他們的親人在海勤巡邏的專業技能培訓方面,與李彤遭遇的情況一樣。
有出海經驗的是駕駛員薛東君。來自於樂亭縣王灘鎮鄧灘村的他是海勤中隊裡唯一一名駕駛員,持有樂亭漁港監督於2012年7月31日簽發的五等駕駛證書,證書有效期至2017年7月30日。
薛東君的航海經驗並非來自於專業的港口巡邏,而是來自於自己之前的生意。他以前靠著給遊客開小型游船為生。
甚至,唐山港失事的巡邏船就是薛東君以前攬客用的游船。
唐山港失事巡邏船存在多種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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