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原陽縣扶貧辦工作人員婁季嶺、張峰失職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損失問題。婁季嶺、張峰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扶貧項目申報程序把關不嚴,造成原陽縣雨露職業技術學校套取國家“雨露計劃”扶貧培訓財政補助資金287.74萬元。2016年5月,婁季嶺、張峰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漯河市源匯區大劉鎮趙莊村村委會原主任陳朝陽侵占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陳朝陽利用職務便利,將該村3戶農戶的3.1萬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據為己有。2016年6月,陳朝陽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依照法定程序,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浚縣新鎮鎮邢固村村“兩委”在貧困對象認定方面把關不嚴問題。浚縣新鎮鎮邢固村村“兩委”在上報貧困戶名單時未按規定程序把關,把不符合條件的521戶確定為貧困戶。2016年1月,村黨支部書記劉丙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會副主任王奎、村黨支部委員張永衛、劉新嶺、王桂芹和村委會委員劉桂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寧陵縣趙村鄉於樓村黨支部書記徐思友向低保戶索取好處費問題。2016年1月,徐思友在為村民辦理低保過程中,向一名低保對象索要好處費900元。2016年6月,徐思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鹿邑縣張店鎮劉莊村“兩委”班子成員家屬違規享受低保問題。劉莊村黨支部書記李學節在明知部分村幹部家屬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為村委會主任趙學奎、會計杜樹領、“兩委”幹部李國運、李國軍、杜樹欽等5名村幹部的家屬辦理了低保,上述村幹部家屬共違規領取低保金2.42萬元。2016年6月,李學節、趙學奎、杜樹領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李國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國軍、杜樹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店鎮民政所所長郭汝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河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漢壽縣交通運輸局縣鄉公路管理處原副主任劉開宏收受他人財物問題。劉開宏在擔任縣鄉公路管理處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酉港鎮辰護村、大友村、護東堤村等單位向上爭取公路建設資金時,收受他人財物合計24.1萬元。劉開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張立新收受他人財物問題。張立新在擔任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校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利用虛報教材發票套取資金,占有公共財物。2016年6月,張立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廣州市黃埔區南崗社區原黨委副書記、居委會主任、經濟聯合社董事長秦澤權收受他人財物問題。秦澤權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人員承租社區地塊、物業及人事安排等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好處費156.5萬元。秦澤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2.揭陽市藍城區磐東街道南河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林銳挪用集體資金問題。林銳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0次挪用集體資金共計362.635萬元,全部用於賭博。林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3.潮州市潮安區彩塘鎮宏安一村黨支部原副書記許藩昌、村委會原副主任許振有騙取拆遷補償款問題。許藩昌與許振有合謀,利用職務便利,騙取潮安區特色產業基地項目拆遷補償款24.2萬元後私分。許藩昌、許振有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4.雲浮市羅定市生江鎮雲桂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譚沛珍貪污低保金問題。譚沛珍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冒領已故人員低保金2.19萬元占為己有。譚沛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廣東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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