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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一家7口三亞“奪名海灘”游玩3人溺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20 11:08:50


  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三亞大東海“8·15”溺亡事件家屬獲賠36萬餘元。據了解,該事件是大東海溺亡史上最嚴重的一次安全事故,也是三亞首起因溺亡而走上訴訟途徑的案件。

  去年8月15日17時許,來自四川溫江的易勇剛及妻子楊春梅一家七口來到海灘,當時,易勇剛母親留在廣場歇腳,易勇剛一行6人向東行三四百米處,夫婦帶4歲的女兒在海灘上拍照,時年19歲的外甥鞠易坤、18歲的外甥孫童、14歲的外甥女李蘭心下海游玩。3個孩子下水後不久便被海浪卷沒。除李蘭心獲救外,兩個外甥和下海救人的易勇剛3人溺亡。

  因指認大東海經營管理公司負有安全照護責任,楊春梅等家屬索賠140萬餘元。2015年11月21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駁回了楊春梅等家屬的訴求。楊春梅等隨後上訴。今年5月18日,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昨天,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大東海旅遊區應為遊客提供優質的旅遊服務和人身財產安全保障,大東海公司明知軍事管理區域有暗流危險,卻疏忽管理,存在管理瑕疵,故應盡20%的賠償責任。賠償易勇剛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14萬餘元,另賠償兩名遇難的外甥各11萬餘元。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2年至2015年8月15日,大東海因逆流、暗坑多發已致28人溺亡,大東海也因此被稱“奪命海灘”。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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