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雖然我們在通州,雖然商住房限購了,雖然你沒有購房資格,但這樓盤你還能買!”今年連環的限購令,讓通州幾乎沒了不限購的新房,但一位通州珠江四季悅城樓盤銷售人員卻根本沒把限購令放在眼裡。末了,他在掛電話時還補了一句:“這就是開發商的高明之處,你來了就全都知道了!”
到底是什麼招數能把限購政策都“規避”了?記者昨日調查發現,這一樓盤背後恰恰是通過“以租代售”的形式操作,甚至開放商還能提供貸款。
但在業內看來,這個看似當下管用的招數卻暗藏著諸多風險,稍不留神,“購房人”可能“錢房兩失”。
錢數不變
購房卻變租房
通州馬駒橋經海路,占據兩側的“不限購樓盤”廣告牌已經撤去。今年5月,通州商住和商務型公寓步入限購,但用銷售員的話說,半年多過去,這裡似乎又恢復了限購前的狀態。
原來,開發商與購房人的身份都變了——記者調查發現,這是商住樓盤“起死回生”的原因。
在珠江四季悅城悅景園售樓處,銷售員小張遞出來一份“租賃協議”:出租方為北京珠江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也就是這個樓盤的開發商;而“承租方”其實就是“購房人”。
按照通州商住的限購規則,這類商住樓盤只能銷售給企業,如果個人想買,只能走“特殊途徑”,這種“以租代售”的途徑就是其中一種。
記者在租賃協議上看到,租賃期為20年。雖然協議上標注著租金標準以及分期付租的方式,但小張說,實際上的操作方式卻是“像買房一樣一次性繳納‘租金’,至少首付50%,剩餘部分每半年一付款。”
一般來看,商住房由於是商辦立項,土地期限通常是40到50年,可為什麼這裡的租房期限卻有20年?業內分析,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房屋出租的最長期限是20年,超過20年後很難獲得法律保護,因此開發商的長租協議繞不開這一關。
“過個三四年,等通州商住限購取消了,這房子就可以直接給你辦房產證了。”更有看頭的是另一份“補充協議”,上面標明“甲方同意在乙方獲得購買資格後按約定的價格優先購買該房屋”。
小張解釋,這裡指的“獲得購買資格”實際上就是通州取消限購,而約定價格就是之前的購房款。然而,相關部門從未透露過通州限購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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