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辯律師王甫認為,“派出所處警”與“非法侵害繼續”並不衝突,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處警是否讓于歡認為他已經安全。而在本案中,警察離開辦公室後,還有人拉于歡坐下,把他往墻角杵,加上之前的一系列事情,在憤怒和糾纏之下,于歡產生的認知會影響其行為,若僅說“羞辱停止了就不能防衛”也是有問題的。
在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看來,于歡應當構成正當防衛。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其被討要的債務系非法債務;其次,于歡遭到了不法侵犯,11個人對其進行“非法拘禁”,甚至用下體對其母親進行侮辱。
目前,家屬已委托律師上訴。二審代理律師殷清利表示,他們將於3月27日與法院溝通閱卷事宜。
公司及蘇銀霞的負債情況嚴峻
民警為什麼到辦公樓4分鐘後就離開了?按照判決書認定的說法,于歡的理解是民警“去外面了解情況”,蘇銀霞則認為民警是“到門廳外邊問怎麼回事”。此後,母子試圖跟民警到門外。
不過,于秀榮及家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民警是準備離開公司,並且發動了車。在公司員工阻攔、僵持的時候,辦公室內發生了血案。
曾有多年從警經歷的律師王甫認為,警察的行為是有瑕疵的,“因為警察到場之後,應該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在這個前提之下才開始調查”,而在本案中,警察把被告人、被害人同時留在了現場。
于歡的二審律師表示,他們準備先起訴派出所不作為的行為。
判決書寫明,兩名民警、兩名協勤人員分別出具了處警經過和有關情況的說明,民警也用執法記錄儀記錄了案發當晚的處警情況。目前,警方尚未公布有關視頻。
據媒體報道,蘇銀霞因涉嫌另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正在接受調查。接近蘇銀霞的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蘇銀霞目前尚未被起訴。
記者注意到,山東源大工貿公司及蘇銀霞的負債情況同樣嚴峻。
在血案發生之後,2016年10月,山東源大工貿及蘇銀霞等被申請人,被法院裁定凍結570萬元存款或查封其同等價值的財產;2016年11月,山東源大工貿公司被判決償還808萬元,蘇銀霞承擔連帶責任;2016年12月,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蘇銀霞等人亦被判決償還他人100萬元。
如何熬過經濟困境,與于歡的自由問題一樣,擺在了蘇銀霞一家面前。 |